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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规则
2015-08-25 00:00  

(二○○六年十二月修订)

一、实验室是教学、科研的重要基地,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以严谨的态度维护和开创文明、整洁、有序的教学、科研环境。

二、实验室人员要认真钻研实验技术。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,团结互助,努力完成教学、科研、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等任务。

三、实验室应开出教学计划或大纲要求和必修实验课,课前认真准备,课上细心指导,培养学生科学实验能力,训练严格的科学态度和作风。教育学生爱护国家财产,精心使用和保管仪器设备。积极为导师指导研究生实验提供必要的条件。

四、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向学生认真宣讲实验室规则及学生实验守则,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就餐;不准用实验设备加工处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;不准在实验室内存放个人物品。

五、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须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,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。发现损坏、丢失等事故应立即向主管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,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。实验进行中,实验操作和指导人员不得脱离岗位。

六、加强仪器设备和器材的管理,保证账、卡、物相符。定期进行保养、维修、检验,保持仪器设备完好和实验数据的准确、可靠。提倡协作共用,专管共用,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。

七、做到安全实验,文明实验。实验后或下班前应组织好仪器设备和场地的整理等恢复工作,做好电、水、气、药品及门窗的检查,防止发生事故。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整洁,注意节约能源。各实验室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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