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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城建大学学生实验守则
2015-08-25 00:00  

一、进入实验室或实验场地必须遵守各实验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。要衣着整齐,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,非实验用品一律不准带进实验室。

二、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,明确实验的目的和要求,了解实验的步骤、方法和基本原理,熟悉实验设备、仪器的构造、使用性能和操作规程,否则不得进行实验。

三、实验中应服从教师指导,按规定和步骤进行实验,认真观察和分析实验现象,如实记录实验数据,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结果,实验结果需经指导老师审查,不合格者必须重做。

四、实验过程中要注意安全,要精心使用仪器设备,严肃认真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,节约水、电及其它材料。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其它与本次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,更不能自行拆卸所用仪器设备。

五、实验中,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接触带电设备进行实验,要严格操作,注意防护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和损坏,应主动停止实验,并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。

六、实验完毕,主动整理好仪器设备、工具、关闭水和电源。认真独立完成实验报告,要求文字简练、书写工整、图表清晰、结论正确,凡不符合要求的,视具体情况补做或重写实验报告。

七、凡因违反操作规程或擅自动用其它仪器设备而导致损坏者,必须写出书面检查,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
八、补做或重做实验、课外到实验室进行实验或实验室对学生开放,学生要经过预约,经实验室主任同意

后,在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行实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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